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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出炉

2021-08-21 23:02 中国发展网
企业债 券商

摘要: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90.45分;B类主承销商46家,平均得分83.77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71.74分。受评的7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0.08分。

中国发展网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其中,主承销商三类评价分别为A类25家、B类46家、C类13家,7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80.08分。

本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0年度作为主承销商参与过企业债券承销,或承销的企业债券仍在存续期内的84家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的对象为2020年度开展企业债券评级业务的7家机构。

本次受评主承销商按照评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将84家受评主承销商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主承销商25家,平均得分90.45分;B类主承销商46家,平均得分83.77分;C类主承销商13家,平均得分71.74分。受评的7家信用评级机构平均得分为80.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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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包括信用行为指标、业务指标、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三大部分。评价开展过程中,采取多方参与的方式,包括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债券受理审核和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域专家参与了评价工作。参评机构和专家分别对受评机构的信用情况、专业能力、业务合规性、承销和存续期管理服务质量、评级结果和评级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

整体来看,受评主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信用情况和勤勉尽责情况较好,业务行为合规度较高,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机构及各业务领域专家的认可。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存在未及时进行风险警示,部分主承销商主办的债券存在尽职调查环节未能勤勉尽责、披露信息不及时准确等失职失信及不专业情况。

延伸阅读:过往5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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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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