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债务重组获批 17年后债转股重启
摘要:本轮债转股标的并非像1999年那样化解不良资产,而是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因此,本轮债转股并不支持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参与,同时财政不再兜底。
1999年债转股设置企业名单,本轮不指定
1999年债转股政府财政兜底,本轮政府不买单
1999年实施效果良好,本轮有待检验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洽棠
日前,中钢国际发布公告,母公司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获得批准。中钢债转股的方案还没有对外公布,据报道,目前企业背负金融债务600亿元,其中留债部分和转股部分大约各占一半。转股部分是将金融债务转为可转债,第四年开始逐年转股,留债部分利息下降至3%。
相关受访专家表示,可转债方案符合多方利益,与1999年那次债转股相比,已经大不相同,债转股效果将因企业而异。
可转债方案符合多方利益
虽然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并没有正式披露,但根据已有的信息来看,并不是所有债务实施债转股,即使是金融机构的债务,转股规模也非全部。经德勤审计后,金融机构的债务规模在600亿元左右,其中留债规模近300亿元,转股规模近300亿元。留债部分,中钢需付息,不过利率较低,在3%左右。具体到各家银行而言,留债和转股比例各不相同。部分银行留债部分高达65%,转股35%;而有的银行留债比例10%,转股90%。这一比例的决定,跟各家银行贷款条件有关。如果银行手中的资产,其评估值、企业资金流或者抵押物能够全额覆盖本息,可以全额留债;如果几乎都是信用担保的资产,就是全额债转股。
目前披露的信息显示,这是各方达成基本一致的债转股总体方案。此外,中钢债转股的“股”是可转债,实质上还是债券。即债权金融机构认购企业发行的可转债,未来可将其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对于发债企业而言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同时,转股部分是长达6年期的可转债,共270亿元,前三年锁定,从第四年开始,逐年按3的比例转股以退出。
在600亿元债务中的债转股部分,或由国资委下属的专门负责管理、接收企业重组改制等产权及资金的平台“中国诚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接。今年2月,中国诚通、中国国新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成立,并且中国诚通作为中铁物资托管人,已逐步显现了央企资本整合的功能。但此消息尚未经中钢集团官方确认。继8月由中国国新牵头的2000亿元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成立之后,中国诚通日前对外宣布,受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中国诚通牵头发起成立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规模为3500亿元。
东兴证券分析师郑良海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项目。而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主要是对存量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布局进行市场化运作,将有利于国有企业结构优化目标更好地实现,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本配置效率,实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快速做大做强做优。因此中国诚通也更有可能对接央企债转股。
为什么中钢要采取可转债的形式?天风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孙彬彬表示,对于银行来说,首先,可转债可以减轻资本充足率压力。目前银行监管层面没有对于可转债计算资本金时的风险权重做出规定,可转债在转股之前可以被认为是债券,银行持有的可转债在前三年仍然是按照债券处理的,第四年开始分批转股也延缓了银行资本金的压力。其次,未来几年内如果企业基本面好转或者政府救助意愿加大,到时未转股的可转债仍然有赎回或者转成普通贷款的商讨空间。对于企业来说,可转债的利息一般较低(小于1%),即使短期内不转股权付息压力并不大。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