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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为投资者提供可持续投资机会(2)

2016-07-26 12:4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绿色债券

摘要:市场的发展一定要相关法律制度先行,包括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做市商制度、投资者保护等各项制度,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在市场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多措并举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自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相继出台绿色金融债、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发行指引,无疑推动了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建立也会推动全球债券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其中考虑到中国目前所遇到的环境挑战不仅包括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还包括应对空气污染、土地和水污染等,中国绿色债券的投资范围要比绿色债券国际市场所包含的内容更加多元化。

人民银行关于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只能用于支持绿色产业项目;为降低发行人成本,允许发行人在募集资金闲置期间投资于非金融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以及具有良好信用等级和市场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严格信息披露要求,包括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以及发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债券存续期间还要定期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引入独立的评估或认证机构,第三方的评估认证意见和专项审计报告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那么,如何多措并举促进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首先,需出台相关政策为绿色债券发行人或投资人提供税收优惠,以及建立快速通道,支持一些企业到香港、到离岸市场发行绿色债券。同时,建立多层次的绿色债券投资者体系,包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

未来,我国可考虑成立担保基金,为绿色市政收益债券和绿色PPP项目债券提供信用担保,并通过市场化、差别化的担保政策、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产业融资的风险与收益分担机制。

其次,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为提高绿色金融债券的吸引力,建立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抵(质)押品范围。发行者可以通过绿色债券将不同的环保资产组合并吸引机构投资者。

最后,建立绿色债券市场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市场的发展一定要相关法律制度先行,包括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做市商制度、投资者保护等各项制度,为投资者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在市场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作者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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