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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风控新规对券商投资债市有两大影响(2)

2016-05-24 16:4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摘要:证监会将公布修订后的《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4个核心指标,构建了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体系。

从影响来看,第一,风险资本准备之和大幅增加,风险覆盖率指标成最大实际约束。从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的分布来看,目前国内90%左右证券公司分类评级结果都均为B级及以上,其相应的风险资本准备要增加2~2.5倍,再加上新增的信用资本风险准备和特定资本风险准备,累计的风险资本准备要增加3~4倍。截至2015年,证券公司各类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约为1766亿元,占净资本的比例约为14.11%,风险覆盖率约为708%。假定证券公司的各类风险资本准备之和增加3~4倍,对应的风险资本准备约为5300亿~7000亿元,占净资本的比例约为42%~56%,风险覆盖率约为180%~235%,较之前700%的水平显著下降,指标仅有1倍左右的波动空间,将对证券公司形成较大的实际约束。

第二,《征求意见稿》对当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模式的发展将形成明显约束。此种约束效应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是根据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计提特定风险资本准备,计提比例统一调整为1%,这相比2012年11月修订的《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中的标准有大幅上升,尤其是对于资管业务规模较大、连续3年为A的机构。由于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较大,截至2015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规模约为11.88万亿元,因此,计提的特定风险资本约为1188亿元,占净资本的比例约为9.4%。二是证券公司直投、另类、创新投等子公司的投资规模都计入到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中,尽管目前直投和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高,但也会占用一定的风险资本准备,这使得券商资管风险资本准备增加的规模有所下降。

基于此,我们发现尽管近年来证券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呈现直线式增长,但其中80%以上的资产规模都来自以定向资管为代表的通道业务,未来如果通道业务保持过去3年的平均增速,资产管理业务占用的风险资本准备会显著增加,这将对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指标形成直接约束。由此可见,受风险覆盖率指标的限制,风控新规的正式实施将对证券公司通道类资管业务形成明显约束。由于目前银行委外等业务都借助证券公司定向资管的形式,属于通道类资管业务的范畴,因此,风控新规将对证券公司承做的银行委外业务的规模产生一定影响,银行委外的总规模不会因此而下降,但是投向的结构会变化,基金子公司、信托等机构承接相应业务的比重可能会有所提升。

第三,大幅提高低评级信用债风险计提比例,边际上降低券商的投资风险偏好,减少投资低评级信用债的规模。(作者系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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