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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趟出一片“蓝海”还需苦练基本功

2016-01-26 15:04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信贷资产证券化

摘要:据统计,自2005年至2014年9月底,共有29家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共计1725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有1家机构在交易所市场试点发行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殷锡瑞

资产证券化是现代金融领域最重大的创新之一,是将原本不流通的金融资产转换成为可流通资本市场证券的过程。2013年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是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也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举措,可以有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主要以银行机构为主力,其次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财务公司等。据统计,自2005年至2014年9月底,共有29家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共计1725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有1家机构在交易所市场试点发行小额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但迄今为止,仅有1家财务公司成功发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即“上汽财务公司发行的2012上元一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是什么原因迟滞了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创新前行的步伐?

第一,利率变动和中间费用尚存在不确定性。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市场资金面的不断变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贷款利率和中间费用也在不断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而贷款利率、ABS利率和中间费用大小是能否开展证券化业务的关键因素,需要重点关注。

第二,对融入资金投向的风险掌控需要认真研判。假设成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财务公司将回笼大量资金,如何使用这些资金将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财务公司虽然可以申请获批投资业务资质,开展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等新业务,但其基本回报率有限,开展该项业务仍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是否有较高回报率的资金投向是财务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前提和保障。

还有,投资者寻找并非一蹴而就。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前提条件是有合适的投资者。据调研反馈,上汽财务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期间,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赴北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等39家银行、基金和券商处进行路演,推介产品。同时,交银国信也提示,发起机构须自行寻找投资者,券商在渠道方面作用不大。因此,能否找到愿意投资财务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者至关重要。

对此,笔者对财务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出如下建议:

首先,内外结合,为新业务开展夯实基础。据调研,上汽财务公司前后用4年时间,完成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信息系统的完善、现金流测算系统的增设和监管机构的沟通等前期准备工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成功发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当前业务资质获取困难、贷款利率低等情况下,建议财务公司积极向上汽财务学习,公司内部,从完善内控制度、熟悉发行规则和增加贷款可转让合同条款等工作着手;公司外部,从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沟通监管机构和努力申请业务资质等方面入手,内外结合,夯实基础。

其次,跟踪证券化业务要素变动,积极了解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导向。尽管财务公司贷款存在单笔金额高、行业集中度高、利率低的特点,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相对不足。但在利率下行趋势中,建议财务公司应密切跟踪贷款利率走势、ABS利率变动情况,以及了解各中介机构费用等证券化业务关键要素变动情况。同时,积极研究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并与监管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和汇报,了解最新政策导向和监管要求,取得监管机构支持,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

第三,积极寻找合适投资者,确定后续资金投向。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资金的接盘者和资金回流后的投向是一个必须提前考虑的关键事项。建议财务公司在前期准备阶段,多与同业交流,寻找合适投资者的同时,留心优质资金投向。

此外,要提供专业培训,储备专业人才。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上汽财务设立了专职部门,并配备了专业人才,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集中协调解决,为财务公司行业首笔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创造了前提。建议财务公司在日后的发展壮大中,做好相应专业人才的储备工作,从内部升华员工专业能力,从外部引入专业人才,两者结合,为日后开展该项业务储备人才力量。

(作者系山东省泰安市财政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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