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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履行企业债券总托管职责助力高质量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2021-11-03 14:54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前不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了评价结果,这已是有关方面连续第六年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 李鑫  吕娅珊 记者  邵鹏璐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研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工作问题。会议强调的一项重点内容是,“要加强金融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这在企业债券市场引起广泛关注。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前不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了评价结果,这已是有关方面连续第六年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六年弹指一挥,六载砥砺奋进。信用评价工作旨在规范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相关业务行为,提高承销和信用评级质量,加强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主要负责同志强调,信用评价工作由国家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企业债券服务机构、市场中介机构、发行人及投资人等各方共同参与,围绕信用行为、业务能力、专家及机构评价三个维度开展科学评价,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中介机构的企业债券业务开展情况和综合信用水平。

在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过程中,以企业债券服务主体为代表的第三方机构,扮演了怎样的重要角色?今后还将继续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稳定发展”作出哪些努力和贡献?带着这些热点话题,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专程采访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

履行企业债券总托管职责

全面采集统计信用信息

为切实提高企业债券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强化对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约束,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发布的《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明确,“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并开展企业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评价”。

据了解,文件发布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立即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开发建设了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充分履行企业债券总托管职责,全面采集和统计企业债券增量和存量信用信息。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介绍,该系统为中介机构及有关从业人员建立起企业债券统一的信用信息档案,收集了企业债券发行托管信息,以及根据监管要求归集的其他信用行为信息。截至目前,公司共为8225家市场主体(包括市场机构和从业人员)开立信用档案,累计完成数据信息维护6万余项,为受理审核、存续期管理等业务提供了信用支持。与此同时,中央结算公司也一直致力于提升数据质量、完善采集方式、升级系统功能、开发产品服务,对系统功能和应用模式进行持续优化。

从2015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中央结算公司协助设计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评价指标体系,并委托中央结算公司组织实施年度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到今年为止,该项工作已经持续了6年。

今年年初开始,中央结算公司即组织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发行人、投资人、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行业专家,对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84家企业债券主承销商进行综合分析,从信用行为、业务能力、机构及专家评价三个维度开展系统性评分,并按要求对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管理。

专业高效的服务、科学中肯的评价、扎实严谨的努力,使中央结算公司加快成长为政策供给的“推进器”、防范风险的“晴雨表”、信用建设的“排头兵”。

评价结果发布提前近半年

加分体现谨慎适度公正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国将由此进入“十四五”时期,这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2021年也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从历史方位和现实需要看,做好2020年度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有着非比寻常的重要意义。目前,2020年度主承销商信用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采访中,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介绍了2020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紧盯一个“快”字,提前部署有序开展。为提高评价时效性,中央结算公司从年初即开始主动筹划工作方案、优化指标体系,组织协调市场各方顺利完成评价工作,结果发布相较往年提前近半年时间。

二是聚焦一个“专”字,贴近市场征集意见。为使评价工作与市场联系更紧密,中央结算公司首次就评价指标广泛征求市场各方意见,与19家机构进行了交流,收集了30余条意见。结合相关意见,对指标项设计、评价标准和分值权重等进行了完善。

三是守牢一个“稳”字,优化指标盯住风险。本次主承销商信用评价指标强化了对企业债券风险防范以及存续期信息披露方面的考量,首次对以前年度存在违约企业债券的风险处置情况进行考核,并进一步加大存续期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指标的分值权重。

四是突出一个“新”字,补充加分鼓励创新。本次主承销商信用评价指标设置了加分项,增加了对业务创新的激励,对于在防范信用风险、践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的主承销商,视情况予以加分。

五是形成一个“广”字,加强宣传激励引导。中央结算公司通过多样化方式展示评价结果,突出受评主承销商在业务能力、服务质量、信用水平等方面的特色,不断扩大参评结果影响范围,激励引导主承销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记者注意到,业内外对新增的加分项关注有加,希望了解在具体指标设置上存在哪些考虑。对此,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表示,加分项设置主要遵循三个原则,即谨慎、适度、公正。

谨慎,主要是指新增加分项的内容必须是与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相融合、相匹配的,且与减分项指标形成互补;适度,主要是指加分项的分值不应该对得分总趋势产生质的影响,不能掩盖信用核心问题上的减分;公正,主要是指加分项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并根据工作开展的具体实效给予适当评价。

“按照以上原则,我们根据主承销商自评报告及评价年度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设置了风险处置、金融科技、存续期管理、专项培训、业务创新及市场建设六个加分项。”该负责同志介绍。

这其中,“风险处置”指标主要考察主承销商在企业债券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中的勤勉尽责情况;“金融科技”指标侧重引导主承销商积极运用信息化管理和金融科技等手段建立风险防控系统;“存续期管理”指标主要鼓励主承销商优化组织架构设置和制度设计,持续加强企业债券事中事后管理;“专项培训”指标主要考察主承销商开展债券领域政策辅导和专项培训情况;“业务创新”指标侧重考量主承销商在企业债券品种研究、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和支持力度;“市场建设”指标旨在鼓励主承销商组织开展企业债券政策研究、制度设计,为主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协助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开展企业债券事中事后监管。

“这项指标总分数为3分,但同一家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累计加分上限为2分。我们对84家主承销商的上述情况进行统计,并就其中表现突出的36家主承销商予以加分。”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表示。

增强评价数据来源广泛性

真实准确全面反映情况

要实现“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中介机构的企业债券业务开展情况和信用行为”,评价数据来源的广泛性是重要基础,也是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介绍,本次主承销商信用评价数据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着力用好信用数据信息。主要包括主承销商在开展企业债券承销过程中的信用行为工作底稿数据,主承销商在评价工作中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评价材料说明,中央结算公司系统维护的企业债券全生命周期业务数据,以及市场公开信用信息数据等。

二是充分整合各方面各层级资源力量,认真倾听市场各方评价。其中,省级发展改革委方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改革部门均参与了评价工作;发行人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事先为每家主承销商随机选取新获批(注册)及存续企业债券,请对应发行人对主承销商信用情况和专业能力进行评价;评级机构方面,具有企业债券评级资质的7家评级机构参与了评价工作;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方面,中央结算公司综合考虑评价年度及截至目前企业债券业务累计开展情况,各自选取20~30家企业债券市场相关机构进行评价;专家方面,中央结算公司按照自愿参加、地位中立的原则,向市场监管部门、市场服务机构和金融类媒体发出公函邀约,共有10名行业专家以个人身份对主承销商的专业能力进行客观评价。此外,中央结算公司还邀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从发行及登记托管方面一同开展评价。

如果说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就是一道道严谨而精彩的年轮。

面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提出的“中央结算公司将如何继续高质量推进年度信用评价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同志重点谈及了“四个力”:

一是增强信息采集的“穿透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中央结算公司将加大企业债券信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力度,及时收集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存续期管理等环节的日常信用行为数据,并反映到年度评价结果中。

二是优化指标体系的“公信力”。中央结算公司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广泛征集市场意见,结合企业债券市场新形势、新任务,从更加全面考察主承销商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质量的角度,提出指标设计和实施方案建议。

三是加强行为监督的“反馈力”。中央结算公司在企业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管理工作中,将加强对主承销商信用水平、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日常监测,建立负面行为分类、认定及处置机制,定期与主承销商交流反馈,建立“反馈—整改—信用修复”闭环管理模式。

四是扩大信用评价结果的“影响力”。中央结算公司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结合年度主承销商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反馈座谈,强化问题改进,帮助主承销商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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