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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支社会领域产业专项企业债成功发行

2021-06-02 09:26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国信证券

摘要:截至今年5月26日,国信证券共发行企业债券23支,规模合计156.25亿元,根据Wind数据统计,总承销额排名全市场第二。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份,浙江省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获批全国首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也是由国信证券独家主承销。

中国经济导报  李鑫

记者  邵鹏璐

近日,由国信证券独家主承销的15.5亿元“21成华专项债”以4.45%低利率成功发行,创近一年以来全国范围内AA+级10(5+5)年期债券最低发行利率。本期债券是成都市首支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同时也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全国发行的首支企业债券。

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保障债券如约如期兑付

“本期债券发行人成都成华旧城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华旧改公司”)审慎选择发行时间,与银行等投资机构做好发行前的充分沟通,使得债券发行利率达到了理想的效果。本期债券发行后,今年四川省已经成功发行企业债券16支,募集资金171.4亿元,发行规模居全国第三。截至目前,2021年四川省新注册14支企业债券,注册规模169.8亿元。”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除推动日常的企业债券发行与注册工作外,还与省内各级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保障到期债券能够如约如期兑付。同时,与财政等部门统筹协作,甄别项目性质,保障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科学性,及将来债券本息兑付的可靠性。

成华旧改公司总会计师冯瑜表示:“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是在成华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成华区财政局和国金局的指导下,成华旧改公司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运作、创新融资、为地方产业建设注入金融‘活水’的一次成功案例。创新的债券品种、较低的资金成本和较长的债券久期,对成华旧改公司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融资方式、强化资金集中管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期债券独家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副总裁黄梁波表示,本期债券高质量投资者参与多,投资机构申购非常踊跃,发行利率远低于发行人心理预期,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四川省、成都市及成华区旧改公司的关注和高度认可;同时,也展示了国信证券较强的发行与销售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了资本力量。下一步,国信证券将在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助力四川省优质企业深度拥抱资本市场,为区域债券市场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成华区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区域品质明显提升

作为“中国休闲之都”的成都,其浓厚的休闲文化氛围与休闲文化沉淀,更利于文化产业“体验经济”挖掘,在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开拓成都文化产业能力。成都不仅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还有丰富多元的文化资源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培育了众多艺术人才,文化产业潜力巨大,大量优秀作品的涌现催生了本土艺术品市场多种业态的形成。《2021年成都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成都市将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开创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21成华专项债”共发行15.5亿元,其中9.30亿元拟用于禾创文创产业园区项目。冯瑜表示,本期债券拟投项目禾创文创产业园区项目旨在大力弘扬工业文化,以禾创工业遗产点位为依托,开展工业遗产旅游,从而吸引大量国内外旅游者前来观展和旅游,向世界展现美丽四川、魅力四川、文化四川;该项目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东郊文化创意集聚区腹地,项目主要业态包括文创孵化办公区等。

该项目所在的成华区地处成都市东北部,作为成都市区面积最大的城区,近年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区域品质明显提升。根据《关于成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成华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5亿元,比上年增长8.47%,总量连续11年位居成都市五城区第一。

本期债券发行人作为成华区资产规模最大的旧城改造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公司在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等业务在资源方面都具有价值性、稀缺性、独特性、不可替代性。冯瑜表示,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效的运营开发理念,现已逐步发展成为具备较高旧城改造业务能力、具有较强自身经营能力、产业多元化、资本平台多样化、具备持续发展潜力的现代化国企。

未来,随着成华区新规划的逐步推进,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成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以及旧城改造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冯瑜表示,成华旧改公司将紧紧跟随成华区政府的建设部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力争不断提升自身管理与经营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水平,进一步契合成华区发展需求。同时,依托成都市“北改”“中优”的战略机遇,以市场化方式运行,朝多元化方向发展。

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需债券承销机构提高对各方面信息把握

本期债券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统一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后全国发行的首支企业债券,其募集说明书与此前有所不同。

《管理办法》在第四章“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债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承销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与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国信证券本期债券项目负责人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应披露财报、募集说明书、评级报告等相关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参与各方的责任,强化企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同时明确承销机构、会计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管理。这就给债券承销机构对项目整体沟通及时间进度等各方面的把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办法》还要求各参与主体要面对更严格的要求与更充分的竞争。未来,唯有专注本职、潜心耕耘的中介机构,才能在这一广阔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基业长青。”

截至今年5月26日,国信证券共发行企业债券23支,规模合计156.25亿元,根据Wind数据统计,总承销额排名全市场第二。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份,浙江省龙港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获批全国首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也是由国信证券独家主承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在2019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信用评价中,国信证券列A类承销机构,五年评价结果均较优异。对此,黄梁波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自2015年启动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已成为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用评价结果让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发行人及投资人等市场参与方全面了解各主承销商企业债券的承销能力和承销质量,成为发行企业遴选债券主承销商的重要参考,并赋予其后期评价权,可有效激励和约束券商行为,引导健全企业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自2015年启动评价工作以来,国信证券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评价工作结果在企业债券承销市场的比选、招标中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广泛认可和采用。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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