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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率 力争10月底前发行完毕

2020-08-12 09:0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近日,财政部发布财政〔2020〕94号文《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合理把握专项债券发行节奏,科学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优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流向,依法合规调整新增专项债券用途,严格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负面清单,加快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依法加大专项债券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通报约谈机制和监督机制。

动态点评: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作为积极财政的重要抓手,专项债持续大幅扩容,今年1~7月份已累计发行2.47万亿元,创同期历史新高,其中新增专项债发行2.26万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并完成今年3.75万亿元限额的60.27%。伴随抗疫特别国债全部发行完毕,剩余约1.5万亿元新增专项债即将迎来新一轮发行高峰。

本次《通知》对年内专项债的发行工作做出了详细指导,以期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发行及使用效率,助力财政政策更加有效。从发行节奏看,《通知》要求力争在10月底前发行完毕,较去年适当延后,有助于减少剩余专项债集中发行压力。

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结束时间较去年适当后延至10月底,是由于让路抗疫特别国债发行,6、7月份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分别为811亿元、3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回落均超80%。年内新增专项债额度尚余1.5万亿元,未来3个月月均发行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仍高于上半年月均3700亿元的新增专项债发行额,延后发行结束时间将有助于适当平滑发行规模,减少剩余专项债放量发行对市场的集中供给压力,起到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从投向领域看,《通知》强调积极支持“两新一重”项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上半年,专项债持续向基建领域倾斜,其中,近三成用于交通领域建设,对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较大,符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强“一重”领域建设的相关要求,但新基建领域专项债仅发行占比不足10%;后续随着一系列政策文件多次强调推进新基建、新型城镇化基建,下半年“两新”领域专项债占比或将进一步提升,持续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并最大限度补齐短板,解决传统基建项目需求阶段性饱和问题,并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从资金使用效率看,《通知》严格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省级政府按需调整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专项债资金使用效率。疫情影响下,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专项债的资金用途存在挪用的可能性,资金到位不足或使得具体项目进度有所减缓,拖累专项债补短板、稳基建效果,《通知》列出负面清单要求新增专项债资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且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与此同时,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首次允许省级政府及时按程序调整专项债资金用途,进一步防范新增专项债资金挪用风险,并促使多数专项债支持项目快速开工,起到助力稳增长的双重作用,是专项债管理方式的又一创新。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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