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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多鼓励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行绿债

2019-10-11 09:2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绿色债券

摘要:北京在绿色债券市场的突出表现有多个原因:一是北京是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在内的多家中央国有企业总部所在地;二是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的政策传导效应较好并具备多家绿色金融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更为便捷。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公  欣

日前,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与国际市场高层对话论坛在京举办,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在会上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提到,2018年共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绿色债券发行。从发行数量来看,北京市共有9个发行人发行了16支绿色债券,发行数量居于全国首位,占比达14.41%;广东省与浙江省位居第二,两省均为13个发行人共计发行14支绿色债券。

其中,北京在绿色债券市场的突出表现有多个原因:一是北京是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在内的多家中央国有企业总部所在地;二是北京作为国家政治中心,绿色金融和绿色债券的政策传导效应较好并具备多家绿色金融研究机构和服务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更为便捷。

同时,《报告》考虑到中央国有企业包括“中农工建交”等大型国有银行的特殊性和总部集中效应,并且这些企业的业务与注册地方的关联性不是很强,因此专门针对非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也进行了地区分析,希望以此来展现各个地区在绿色债券发行方面的积极性。数据显示,剔除央企之后,2018年,非央企主体共发行90支绿色债券,规模总计1676.99亿元,从发行金额来看,福建省发行总计依然为600亿元,仍然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绿色债券发行金额仅次于福建省,共计135亿元。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副院长史英哲表示,不同地区绿色融资需求不同,北京和部分南方地区非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量显著高于其他地区,说明这些地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更突出,绿色融资需求更高,并且已经开始通过一级市场融资为绿色产业发展获取资金支持。

不过,《报告》也提到,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面临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对产业结构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强烈。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应着力加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绿色金融能力建设,鼓励培育绿色债券的发行主体。

责任编辑:刘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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