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债市 正文

为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新路径 双创类债券“一直在路上”

2019-04-23 15:58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淄博 债券产品

摘要:日前,2019年第一期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成功发行,这是山东省淄博市首支双创孵化专项债券,也是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双创类债券产品以来,山东省第2只成功发行的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公欣

日前,2019年第一期淄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成功发行,这是山东省淄博市首支双创孵化专项债券,也是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双创类债券产品以来,山东省第2只成功发行的双创孵化专项债券。

近两年,伴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旨在拓宽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双创类债券发行呈现加快加大态势。在去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更是明确要求,“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

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的双创孵化专项债、证监会交易所创新创业债券试点、银行间市场双创债……在业内人士看来,成长中的双创类债券虽然难以避免一些“成长的烦恼”,但“一直在路上”,确实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央行和交易商协会等相关部门的推动下,双创类债券必将步入蓬勃发展的快车道,为创新创业注入新的活力。”相关受访人士表示。

探索

目前,我国创新创业类债券(双创类债券)市场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双创孵化专项债;二是由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双创公司债(含可转债);三是由交易商协会主管的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

实际上,扶持双创企业融资的工作很早就在多个部门展开。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其中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紧接着,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支持提供“双创孵化”服务的产业类企业或园区经营公司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2016年3月,证监会启动交易所市场“双创债”试点,主要面对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2017年上半年,首批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亮相,为信用债市场支持双创发展提供有益路径。

而本支双创孵化专项债是淄博高新区在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的积极探索。本支债券募集资金5.6亿元,其中1.79亿元用于MEMS(微机电系统)产业孵化器项目,1.69亿元用于仪器仪表产业加速器建设项目,2.1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据了解,淄博市高新区发挥自身的区位、交通及产业优势,积极打造高新区MEMS产业孵化器和仪器仪表产业加速器创新园区,以集聚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改善淄博高新区的投资环境,推动淄博高新区MEMS产业和仪器仪表产业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集聚各类创业服务资源,激发创新创业孵化活力,促进电子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助推高新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

淄博市的有益实践是近两年双创类债券不断探索开拓、迸发市场活力的一个缩影。据悉,截至2017年底,存量双创债券的数量就已经达到53只,金额达到405.882亿元。而在双创债券市场刚刚起步的2015年,仅有内江建工集团1家企业发行了1只双创孵化专项债,发行金额6亿元。

交易商协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模已近400亿元,发行主体以创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内的园区经营企业为主,遍布上海、江苏、四川等11个省级行政区,累计为119家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研发等领域民营及小微创新型企业提供超过240亿元的资金支持。

态势

“不缺技术、不缺科研项目,缺的是拓展资金。”这是目前很多城市的高新区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实际上,不能有效融资,制约了很多科技企业的创立或发展。

毫无疑问,本支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将为淄博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和双创孵化发展提供重要资金支持,将加快大规模产业集群的形成,提升淄博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是淄博高新区“创新为魂”工作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

据了解,MEMS产业孵化器项目入驻的企业是仪器仪表产业链相关的电子信息类企业,核心区占地300余亩,分为孵化器和加速器两大部分:其中孵化器大楼用于入驻电子仪器仪表孵化类的创业企业,加速器主要用于入驻从孵化器孵化成长后的较成熟企业及区内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电子仪器仪表类企业,园区可以实现孵化和产业化的双重需要,成为从研发——孵化——产业化良性循环的特色产业创新园区,以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崛起。

不过,有研究机构认为,在实践层面,双创孵化专项债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主要还是在支持那些提供“双创孵化”服务的城投公司或园区经营企业,募集资金较多地用于双创孵化相关的基础设施新建、改造、提升等,而非投放给真正意义上的双创企业来使用。相反,双创公司债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方式更为直接,其发行量若能持续扩容则能够较为有力地扶持创新创业公司的发展。而2017年以来,双创公司债的优势已经有所显现。具体来看,虽然双创公司债存量规模并不大,但2017年以来其发行量显著扩容。尤其是证监会正式推出《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创新创业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了便利、高效的通道,故而大大促进了双创公司债券的扩容。

虽然当前双创类债券市场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但仍不乏一些“成长的烦恼”。“创新创业公司多为轻资产公司,按现有评级标准难以取得较高评级。虽然双创类债券不强制要求评级,但未评级的债项较难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导致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高、融资过程中谈判能力较弱。”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一直以来,双创公司债如何有效增信一直是市场最为关注的问题。从已发行的案例来看,超7成的双创公司债均追加了担保增信,但受制于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等因素,很多情况下双创公司债发行人未必都能寻找到有效的担保方。

此外,相关研究报告认为,双创公司债支持设置转股条款,但是由于中小科技型公司的股权较难获得广泛被认可的公允定价,且公司因实施转股造成股权结构变化对其发行上市的实质性影响有待进一步明确,发行设置转股条款的双创公司债也面临一定的困难。

破题

近年来,淄博高新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搭建创业载体,集聚创新要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加大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培育高技术服务业,形成了完善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形成了“一综合多专业、国内海外互动”的科技孵化格局。

业内人士认为,双创债类债券对鼓励企业创新及扶植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极佳的正向示范效应,从而为推动我国创新创业发展提供新路径,注入新活力。实际上,受到如本支双创孵化专项债等成功发行案例的影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对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自身对运用债券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信心。而在此之前,很多企业都认为发债融资是央企、国企、大型上市公司的事,与己无关。

针对双创类债券“成长中的烦恼”,有专家建议,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严格规范“双创”资质认定程序,对于出具结果与实际情况经核查存在明显偏差的项目除了终止发行外,还应对相关承销机构就认定依据和逻辑进行质询,对明显存在虚假包装的情形应予以一段时间的市场禁入等处罚。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双创公司债发行主体的创新创业特征,从而真正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创新创业的积极作用。

“改革双创类债券制度框架,不仅要兼顾适用性,还要考虑信用风险的防范,具体可以发行文件强制性要求设置债权人利益保障条款、鼓励采用债券产品分层等增信手段,同时还可以从适度放开非公开发行双创类债券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数量限制等方面着手。”该专家认为。

责任编辑:吕娅丹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