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路桥PPP项目专项债券获核准
摘要: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杨秦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批复河北省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同意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发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不超过5.58亿元,所筹资金2.79亿元用于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沙河沿岸综合整治PPP项目,2.79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据了解,本期债券期限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期债券附设提前还本条款,即自债券存续期第3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分别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本期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相关交易场所应建立隔离制度,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交易。
责任编辑: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