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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新政频出民企融资吃下“定心丸”

2018-11-14 15:5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民营企业 融资

摘要:“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李盼盼

“近来,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民营企业家形容为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

大中型民营企业集中出现融资问题在近年并不多见。但是今年仅从债券市场来看,前9个月,公司信用债发生违约的34家企业中有26家是民企,涉及金额552亿元。其中,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前9个月发生违约的15家企业中有9家是民企,涉及金额258亿元。民企债券违约事件增加,导致出现负向循环,即违约频率增加,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风险偏好下降,民营企业融资困难,违约频率再增加。这种情况同时也在股市、债市、信贷市场相互溢出和传导。

中央强调,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发挥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投资、股权和债券等融资渠道作用。

为矫正市场的非理性行为,10月22日,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一项重要举措出台,央行宣布引导设立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下简称“支持工具”),稳定和促进民企债券融资。证监会于近期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营企业债券的顾虑,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启动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有效减少投资者顾虑

在交易所债市方面,近日,首批已推出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4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

其中,前期红狮集团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为进一步提高发行成功率,有效管控发行成本,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经过研究,提出“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信用保护工具包含信用保护合约和信用保护凭证。本次完成的信用保护工具业务为信用保护合约,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浙商基金作为信用保护买方支付信用保护费,国泰君安证券作为信用保护卖方为红狮集团提供相关的信用保护。

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覃汉表示,本次信用保护合约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违约互换交易要素规则,针对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使用“前端费用+标准票息”的保护费支付方式,实际信用保护费为50bps/年。浙商基金成功认购红狮集团本期债券。

经过上述交易安排,红狮集团本期债券发行效率大幅提高,簿记日最终敲定为2018年10月29日,提前4个工作日,全场认购倍数高达3.03倍,最终发行利率为5.5%,处于发行区间下限。苏宁集团在深交所发行2018年第二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也采取了上述方式,债券最终发行利率为7.3%,较其上期发行的同类型债券发行利率降低20个基点。

“国际和国内相关经验表明,合理使用信用保护工具,对于完善价格发现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提升市场信心和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具有较大的作用和价值。在当前情况下,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推出,对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大的意义。”覃汉表示。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显著增强投资者信心

央行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政策出台后,支持工具项下已有3单民企债项发行落地,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增进”)创设“18荣盛SCP005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并联合杭州银行创设“18红狮SCP006信用风险缓释凭证”,联合宁波银行创设“18富邦PPN003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多位参与缓释凭证发行的市场人士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民企债券发行的同时,由专业的债券信用增进机构中债增进,或由其联合主承销商向债券投资人卖出缓释凭证,可以鼓励更多机构投资民企债券。如债券发生违约,缓释凭证卖方将以原价买入违约债券,提供信用保护。

以近期浙江民企红狮集团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18红狮SCP006”为例,该企业主体评级为AA+,债项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4.96%。发行过程中,中债增进联合主承销商杭州银行分别创设了相关的缓释凭证。其中,中债增进缓释凭证票面费率为0.4%,预配售金额为1.25亿元,实际创设0.4亿元;杭州银行缓释凭证票面费率为0.41%,预配售金额为1.25亿元,实际创设1亿元。

申万宏源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孟祥娟认为,在融资实践中,支持工具发挥了“实打实的效果”,创设缓释凭证帮助红狮集团节约了近97.5万元的融资成本。本次发行效率高,筹集资金速度快,通过“信用加持”提振了投资人的信心,提升了企业融资便利程度。

但也应当看到,从市场表现来看,3支挂钩民企的CRMW(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参与程度一般,其实际创设总额未达到计划创设总额。发行情况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在于此次CRMW发行过于仓促、簿记时间太短,部分意向投资者甚至并未完成对中债登的授信。此外,目前具备资格的交易商数量有限,核心交易商仅47家,而部分券商即使具备核心交易商资格,也无法购买发行在银行间市场的CRMW,因此潜在意向投资者由于资格问题不能参与认购。

多管齐下完善体制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针对民企的相关债券融资支持,仍有一些问题尚待完善。比如哪些是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其判别标准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辨别;市场化的风险定价原则和风险分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等。立足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在市场化、法制化救助原则的基础上,未来可就风险分散、遴选机制、处置机制、债务重组等安排做进一步完善。

一是解决债券融资的风险分散机制。覃汉表示,国际上有多种风险分散机制安排,其中一种是向实际参与方直接分散风险,提前设置各方对或有损失的分摊安排,如果出现损失则由参与方承担。另一种是向第三方分散风险,以贷款风险分散为例,日本就专门成立了企业贷款担保保险公司,或者可以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此外,还可以成立再担保机构,由其参与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来分散风险。

可以看到,在国际金融市场中,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售卖方,通常可以通过再次交易将相关风险进行转移。目前,我国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尚属探索阶段。孟祥娟举例指出,如果由中债增进和金融机构共同发起,那么相关风险将主要由该债券融资工具创设参与双方承担。后续,可探索相关风险分散机制,如可借鉴银团贷款经验,由多家金融机构共同作为创设人,对风险进行进一步分散;或设置可向第三方分散风险的机制安排,缓解初始创设机构的风险压力。

二是完善符合资质的企业遴选机制。孟祥娟指出,当前,在民营企业融资困境与去产能的市场化调整过程相交织的背景下,如何识别和支持有前景的企业,而不是不加区别地对所有民营企业的融资进行兜底,是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当前,金融机构仍主要承担了对民营企业的风险判断。出于对风险的综合考虑,金融机构初期会选择自身债务负担较轻、偿债能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合作。后续,要从实际层面上制定合适的遴选标准,精准支持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但是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对于提升符合资质的低资质民企的融资能力至关重要。

三是确立风险定价机制。据了解,目前市场的风险定价机制主要包括无套利定价和横向比较定价两种,而真正影响CDS(信用违约互换)定价核心的违约率、清偿率的相关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从国际来看,CDS定价和违约率、历史清偿率有着直接的关系,CDS定价设计的两大因素即违约率和资产回收率。对此,覃汉表示,违约和资产回收程序需要公开透明,才可保证投资者的平等权益。未来风险定价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需要市场各方主体共同发挥作用,来建立长效健康的市场机制。

四是可考虑通过债务重组等模式进行支持。根据券商的相关测算,引致本次民企债券融资困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筹资性现金流入对筹资性现金流出的覆盖程度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民企债务到期高峰所致。回望上一轮民企信用债融资扩张起始于2015年下半年,该阶段发行了大量3年期品种的信用债,这些债务大都在今年下半年陆续到期;2018年四季度将有1380亿元民企信用债到期,之后的到期量也将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预估民企2019年全年到期规模大约在8900亿元(未考虑或发行的短融工具),规模总量相当可观。

显而易见,孟祥娟认为,发行人在到期高峰中,通常面临两难的再融资压力,如果债券到期前无法等额续发,则可能形成违约;如果勉强以SCP(超短期融资券)等短债形式续发,又会抬高下一期的到期量。在此情况下,可借鉴201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债务重组的成功先例。目前,国开行已有相关项目推进尝试。后续可考虑由大型银行通过债务重组,将目前有资质有前景民企原有的债务进行置换,把民企的高融资成本降下来,解决民企融资期限结构问题。

责任编辑:吕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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