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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宿迁高新01:加大棚改投入促城镇化进程

2018-08-01 15:3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18宿迁高新01

摘要: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兼顾宿迁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去库存情况以及宿豫区内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宿迁高新区筹划了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2018年第一期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8宿迁高新01”)于2018年7月19日正式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营运资金和江苏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上述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已取得有关部门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意见。“18宿迁高新01”发行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债券发行利率为6.97%。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债券由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鼓励这些地区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寻找规律,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2017年以来,宿迁市房价出现了突破性的上涨,平均房价由年初的4915元/m2上涨至年末的6357元/m2,涨幅达29.34%。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出售供给量由年初的2731套/月上涨至年末的2980套/月,涨幅达9.12%。最高点2017年9月达到月出售供给量4995套。由于宿迁市去库存周期逐渐降低,之后的政策重点将逐步转向维护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稳定,防止房价过快上涨。

宿迁市在“十二五”规划中扎实推进老城区改造,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同时宿迁市也在着力推进当地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结合当地棚户区改造规划,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兼顾宿迁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去库存情况以及宿豫区内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宿迁高新区筹划了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

宿豫区全区总人口约70万人,区内分布着较多的棚户区,房屋建设密度大、布局杂乱、质量较差,基础设施不齐全,绿化少,环境脏乱差,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状况急需改善。考虑宿豫区人口基数大、区域范围内棚户区占比较大,人居环境及条件较差等客观因素,以及宿迁高新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等现实需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6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纳入宿迁市宿豫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计划中,暂未被纳入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目前宿豫区正在积极筹备向省住建厅申请将本项目纳入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

上两周(7月16~29日)企业债发行6支,发行额37.7亿元,其中城投发行人发行金额为22.5亿元。

本项目是宿迁市宿豫区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改善宿迁市居民的居住条件,显著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品位,加快推进宿迁市的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也有利于稳定市场供给,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局面,平抑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满足本区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求。

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宿迁市不断探索住房保障新模式,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明确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标准,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并根据保障能力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降低保障门槛,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大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状况得到有效解决和改善。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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