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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债务上限提至18.8万亿元

2017-03-21 16:3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地方债

摘要:截至2016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15.3万亿元,相较2015年底下降4.3%,比2016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低1.87万亿元。.

中国经济导报讯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批准了《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地方政府2017年债务上限提高到18.8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约1.63万亿元。

自从2015年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对地方债务进行限额管理以来,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在不断提高,每年限额提高额度均与当年批准地方新增债务规模一致。比如,2015年清理甄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确定为15.4万亿元,加上2015年新增地方债券规模6000亿元,即得到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万亿元。2016年新增地方债券规模为1.18万亿元,因而2016年地方债务限额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到17.18万亿元。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为1.63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为8300亿元,专项债券为8000亿元,因而将2017年地方债务限额推高到18.8万亿元。

截至2016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为15.3万亿元,相较2015年底下降4.3%,比2016年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低1.87万亿元。(孙临清)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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