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通过市场化银行债转股控制企业杠杆率
摘要:甘肃省确定,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中国经济导报讯 从今年1月份起,甘肃将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由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转股对象、转股债权以及转股价格和条件,以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甘肃省确定,在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
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具有可行的企业改革计划和脱困安排,主要生产装备、产品、能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环保和安全生产达标,信用状况较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是市场化债转股的首选企业。债转股所需资金由实施机构利用各种市场化方式和渠道筹集,鼓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面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实施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金融债券。(林强)
责任编辑:潘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