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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加强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监管通知

2016-06-28 15:17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资管产品

摘要:保监会再次发文细化保险资管投资及产品管理,体现了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态度以及金融去杠杆的政策方向。

【可交换债16皖新EB发行定价报告公布】6月21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可交换债16皖新EB发行定价报告。16皖新EB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规模25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1%~2%,参考前期EB票面落于区间下限,预计最终票面利率大概率为1%。可交换债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点评:发行人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换股标的皖新传媒是安徽省最大的文化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三大板块。公司近年营收净利增速放缓,关注在线教育的转型落地。公司立足于传统发行业务,区位优势明显,虽然目前毛利率仍较高,但产品需求增长缓慢,市场趋于成熟,市场空间增长有限。

本单可交换债债性较强。例如,在担保方面,公司以其持有的3.1亿股皖新传媒为本次可交换债提供担保,而在利率条款方面,本次可交换债为固定利率,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1%~2%内协商确定。按照历史情况最终利率大概率将会定在询价区间下限。整体来看,由于较高的初始换股溢价率导致本单EB的股性较弱债性较强,因此设定相对较高的到期赎回价格,表明发行人的换股意愿并不强。

因此,尽管正股皖新传媒基本面不错,但是皖新EB的换股价溢价较多,相关条款吸引力也显不足,总体性价比中等。

【保监会发布加强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业务监管通知】6月22日,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主要针对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产品。

保监会的通知中重点提出了八大禁止情形,包括禁止发行“资金池”性质的产品、禁止发行“套嵌”交易产品,禁止设立子账户,限制分级产品杠杆倍数(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不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不超过3倍),禁止以外部投资顾问形式将产品转委托等。

点评:保监会再次发文细化保险资管投资及产品管理,体现了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的政策态度以及金融去杠杆的政策方向。禁止“资金池”性质产品、“嵌套”交易结构产品,以及设立子账户的险资产品有利于提升资产与负债的匹配度,但也会对保险带来业绩和规模上的压力,尤其是规模较小、以往业务扩张更为激进的公司。

从保险资管产品总规模看,规模有限,影响不大,但对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后续产品影响较大。目前存续期的产品规模肯定小于1.77万亿元。据了解其中的结构化产品并不多,去杠杆带来的影响有限,且主要影响的是无明确存续期的产品;资金池类产品,占比相对较高,清理整顿压力相对略大。当前没有整体的保险资管产品的资产配置数据,按照保险资金运用情况的话,2015年投向股票和基金、债券的比重分别为15.2%和34.4%,投向股市和债市规模不大,总体对股市和债市的影响有限。

从长期来看,一部分原有产品到期后如果不能续发,可能会造成信用风险的上升,并且引发流动性风险。同时,政策也在实行缓冲措施加以调节,意图让这个过程更为平稳地度过,需要持续关注。就中期而言,监管层对于保险资管产品结构的监管将被动降低险资的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将提升优质债券资产对于险资的吸引力,有利于目前的利率债行情。

(栏目主持人: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张洽棠)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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