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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确定自留部分风险权重是关键

2016-04-12 16:10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资产证券化

摘要:杨凯生指出,目前我国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次级档1250%的风险权重的要求是偏高,可以考虑参照各类贷款违约比率适当降低次级档风险权重,以提高证券化参与机构的积极性和合理释放资本占用的效率。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张洽棠报道 “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取得了长足进展的同时,我们也要承认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银监会特邀顾问杨凯生在近日举办的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上坦言。

“法律制度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供给不足、证券化产品流动性不强是目前我国在推进资产证券化方面仍需解决的三大问题。”杨凯生如是说。

杨凯生认为,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发展,要更合理地确定资产证券化自留部分的风险权重。他认为,总体看来,目前我国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次级档1250%的风险权重的要求是偏高,可以考虑参照各类贷款违约比率适当降低次级档风险权重,以提高证券化参与机构的积极性和合理释放资本占用的效率。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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