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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多举联动推动企业债券发行

2016-03-22 16:2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山东威海 企业债券

摘要:据统计,自2013年8月山东省发布“金改22条”以来,威海市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1支,融资规模达121亿元,位居山东省第一位。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邵鹏璐

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抓住国家发展改革委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鼓励债券品种创新、支持重大项目发债融资的政策机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大力推动企业债券发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统计,自2013年8月山东省发布“金改22条”以来,威海市累计发行企业债券11支,融资规模达121亿元,位居山东省第一位,重点对接了棚户区改造、小微企业发展、流域综合治理、城区管网改造、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精选募集资金投向,全面动员企业发债

2015年以来,威海市已累计储备企业债券项目12个。其中,规模3.8亿元的临港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且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经营公司等3支债券也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待批复,拟发行规模达41亿元。除此之外,荣成、乳山等地相关企业也在积极筹备二期、三期债券发行,初步形成了企业债券项目发行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局面。

现行良好局面是由于威海市将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纳入督查事项专项管理,建立了由市政府统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法制办、金融办、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申报企业债券工作分工职责,着力协调解决企业申报发行债券过程中有效资产注入、募投项目手续办理、偿债保障措施安排、增信担保措施落实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加快了企业债券申报发行工作进度,提高了对企业的办事服务效率。

同时,通过调度掌握区域内拟发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近三年财务情况、拟发行债券规模等信息,建立企业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由各区市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区域内企业债券融资工作,按照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方式,加大对发债项目的储备培育力度。

威海市要求发债企业立足于本地规划及建设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项目作为发债募集资金投向,提高了债券项目通过国家核准的成功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威海南海新区发行的威海蓝创建设投资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11亿元,全部用于威海南海新区新型社区项目建设,通过对威海南海新区环海路以南21个村进行改造,建设包括金湾社区、孙家寨社区、万家寨社区、观海新村、埠子场社区、凤口集社区、里岛社区、西海庄社区、波罗岛社区、紫草泊社区等10个社区在内的安置房共计7432套,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有效解决当地“城中村”居住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消防存在隐患、治安管理混乱等问题。

文登区发行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7亿元,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通过民生银行威海分行投放于位于文登区内的小微企业,在保本微利的前提下,可支持200余家当地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利用各方面资源,提升融资平台公司债券融资能力

针对发债企业多数为融资平台公司的特点,威海市各级政府通过注入土地、股权等优质资产,将政府掌握的存量资产转化为可供企业经营的资本,快速提高融资平台公司经营能力与偿债能力。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经营公司、荣成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文登市城市资产经营公司、乳山市国资经营公司资产规模均超过百亿元,其他市、区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规模也都超过50亿元,为上述企业多期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持续进行融资奠定了基础。通过完善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结构,拓展经营业务范围,发债企业初步实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在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一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体育运营管理、工程管理等经营性领域,逐步摆脱了融资对政府信用的依赖。通过协调解决反担保、资产抵押等事项,引入大型担保公司为企业发债提供担保,提高了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降低了发债利率。今年3月1日发行的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债券,通过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债项级别达到AAA级,发行利率仅为3.33%,创下了山东发行企业债券以来的最低利率记录,有效减轻了企业利息负担。

在威海市各级政府支持推动下,威海市各主要融资平台公司逐步实现转型发展,均达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发行企业债券条件要求。截至目前,威海市本级及所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翠区、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全部成功实现了企业债券发行。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债券兑付风险

除此之外,威海市还结合山东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着力加强企业债券信用建设。

通过落实信用承诺制度,要求发债企业、各中介机构承诺遵守债券发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要求和发债约定,对违约行为自愿接受惩戒,确保了申报债券材料、披露重大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通过对全市已发行企业债券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发债企业经营状态等情况加强摸查调度,详细测算每支债券应兑付本息资金规模、兑付日期及回售条件,及时对企业进行风险提醒,强化了对债券兑付风险的监测防范。通过将已发行债券履约情况与企业申报二期、三期债券相挂钩,加强了对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约束,提高了发债企业的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已发行债券兑付资金均已落实到位,发债企业均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了偿债义务。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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