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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批准11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5-11-24 16:26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央行 银行间债券

摘要: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机构包括: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德意志资产及财富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经济导报讯 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17日刊登中国人民银行(PBOC)公告显示,批准11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机构包括:长江证券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未来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根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润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德意志资产及财富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机构包括: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士银行。

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迪拜子行、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严于)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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