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放松企业债发行 强化城投配置逻辑
摘要:从目前城投债的表现来看,自债务置换推出后,5年AA城投与可比较中票的利差已从前期20BP左右的水平缩窄至5BP左右,市场对于城投债的认可增加。未来由于城投债的突出配置价值,依然还有下行空间。
张庆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从政策意图上来说,与之前发展改革委推出的四类专项债券、放宽企业债发行条件以及财政部等三部委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动向一致,主要为增加地方融资渠道、稳增长提供资金来源。
在1327文的基础上进一步放松企业债发行
从内容来看,主要包括:(1)将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限制的条件放宽至主体信用等级为AA的发债主体,以资产抵押或第三方增信,或项目自身收益确定且回报期较短的债券,之前的1327号文仅对债项AAA,或经过增信后的债项AA+债券不限制企业数量指标;(2)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且债项级别不低于AA+的债券,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3)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偿还为在建设项目举借且已进入偿付本金阶段的原企业债券及其他高成本融资。
从对企业债的影响来看,一方面,增加未来企业债发行有放量可能。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1327号文补充说明后,不排除发行企业债置换部门高成本的信托等渠道融资的可能。加之今年余下时间内将有1274亿元企业债到期,企业债发行将有提速的可能。另一方面,也可巩固城投债信用面,减少诸如PR东胜债和PR伊旗债为代表的城投债发生风险事件的可能。
从政策意图上来说,由于前期已有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四类专项债券、放宽企业债发行条件以及财政部等三部委支持地方融资平台在建项目后续融资等动向,市场已经形成了43号文执行放松的预期。此次再次放宽企业债发行,只是继续强化这一预期。需再次强调的是,之前大力推行的PPP融资模式和项目收益债都因满足条件的项目较少而发展缓慢,难堪大任,目前解决稳增长的资金来源的途径有二,一是放宽原本被43号文严格限制的融资渠道,二是通过置换变相向地方政府以及城投平台融资。此次补充说明则是兼具了两个途径的特征。
城投债良好的配置价值更加强化
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量为2.77万亿元,其中2万亿元将被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剩余的0.77万亿元尚未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1327号文补充说明后,不排除发行企业债置换部门高成本的信托等渠道融资的可能。加之今年余下时间内将有1274亿元企业债到期,企业债发行将有提速的可能。
巩固城投债信用面,减少风险事件发生可能。可以看到的是,虽然城投债具有政府信用,但是今年还是出现了以PR伊旗债和PR东胜债为代表的城投平台因为地方政府财政增速放缓导致的流行性困难,进而出现了多次银行欠息的情况发生。
发债募集资金可用于借新还旧以及补充营运资金,极大地方便了城投平台的资金周转,减少更大面积的城投出现流动性问题。在产业债受到信用风险困扰之时,城投债作为稳增长的扛旗券种,良好的配置价值更加强化。
从目前城投债的表现来看,自债务置换推出后,5年AA城投与可比较中票的利差已从前期20BP左右的水平缩窄至5BP左右,市场对于城投债的认可增加。未来由于城投债的突出配置价值,依然还有下行空间。
(作者系第一创业证券研究员)
责任编辑:潘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