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明确PPP项目 政府持股低于50%
摘要:贵州省明确,PPP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在特别目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控股。
中国经济导报讯 张颖涛 记者吴承坤 近日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日前发文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政府持股比例应低于50%。
据介绍,贵州省PPP项目主要包括:供水、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物流仓储等交通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教育、旅游、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
贵州省明确,PPP项目公司可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也可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在特别目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控股。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如遇不可抗力或违约事件,导致项目提前终止退出时,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接管,保障项目设施持续运行,保证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潘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