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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万亿元地方债置换扫尾 地方政府越来越“上心”

2015-07-07 14:01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地方债 地方政府

摘要:截至7月3日,包括江苏、新疆、湖北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已达9512.21亿元。按计划,首批规模为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需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按目前发行情况已接近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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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邵鹏璐

自5月18日正式启动以来,本年度地方债发行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而又有条不紊地展开。从存量债务结构来看,银行贷款居多,即需要通过定向发行的置换债券应该更多;但实际上,截至7月3日,仅江苏、河北、广西、湖北、山东、大连6省(市、自治区)发行了定向债券,总额约为1415.42亿元(包含一般债券及专项债券)。发行利率上,除河北定向置换债与同期国债利率相当外,江苏、广西、湖北、山东、大连5省(市、自治区)均在国债利率基础上大致上浮15%。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7月3日,包括江苏、新疆、湖北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已达9512.21亿元。按计划,首批规模为1万亿元的置换债券需在今年8月31日前完成,按目前发行情况已接近尾声。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地方债发行市场化程度仍然有限,除了公开发行招标利率之外,银行等机构更看重政府存款等补偿性回报,针对2015年到期债务,银行等机构出于改善资产负债表考虑,也有意愿进行置换。中金公司研报曾分析在当前经济环境下,银行进行债务置换并不吃亏,对于债务置换不患多而患定价不均。

首批地方债置换接近尾声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今年已累计发行的9512.21亿元各类地方债中,以置换债券为主,约为7560亿元。截至7月3日,已有江苏、新疆、广西、河南、云南等20多个省份先后发债,其中江苏、河北、广西、湖北、山东、大连6省(市、自治区)发行了定向债券。

按照当前发行速度,原本要求在8月31日完成首批1万亿元置换债券发行规模的计划,已接近尾声。据了解,今年已下达的两批总计2万亿元的置换债券规模,主要针对2013年6月底审计的存量债务,2013年6月底至今约1年半时间,新增债务增速较快,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当下,地方偿债压力较大。据机构测算,包括新增地方债、两批置换债在内,今年地方债总发行规模预计在2.8万亿元左右。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不排除第三批置换债务额度的出台。

有券商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社会投资意愿不强的环境下,通过债务置换改善政府资产负债表,进而带动相关政府投资,在宽松货币环境下,不会造成社会融资利率的提升,反而还能带动社会需求的复苏。

河北省作为发行进度较快的省份,河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当前经济运行仍处低位,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也转入低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一方面可以降低政府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财政支出,为促进经济增长创造条件。以一定规模的政府债券置换部分存量债务,也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

地方热切期待债务置换延续

据安邦咨询团队对部分地方调研了解到,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地方债置换工作。虽然所置换的地方债对地方债务总额来说是杯水车薪,但地方政府都开始感受到其中的好处。相比于额度极为稀缺的地方发债来说,地方债置换更能解决地方的债务压力。有地方官员表示,更看好债务置换,希望国家加大力度。至于置换之后的债务今后如何还,那还不是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地方政府对置换债券充满热情。安邦咨询也强调,随着债务置换以及国内稳增长加大力度,地方政府对于债务置换很可能越来越“上瘾”。西部某省份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万亿元分到每个省份的规模非常有限。目前置换债券仅针对审计署截止到2013年6月底的债务,后来新增债务各省数据也已经上报到财政部,目前还在走流程,不久有望公布。近一年多以来,地方债增速较快,地方还债压力仍然较大。财政部出台置换债券还要考虑市场接受度和宏观经济形势,但从地方角度来看,当然是希望能有第三批置换债券额度。

安邦咨询表示,现实的财政压力让地方政府对债务置换热切期待。首先,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趋势在持续。财政部部长楼继伟6月28日表示,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总体呈现回落的态势。今年后几个月,受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等因素影响,预计要达到中央财政收入预算目标压力较大。中央财政如此,地方财政更是如此。

其次,之前高负债的发展方式让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偿债压力依然很大。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个别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较大,“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偿还责任债务中,需在2015年偿还的有1.86万亿元(占17%)。重点抽查的9个省本级、9个省会城市本级和9个县,2014年底政府负偿还责任债务余额比2013年6月底增加46%;今年以来增速放缓,3月底比年初增长0.1%(县级下降3.5%),但这些地区上年综合财力呈负增长的有1/3,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尚未发行,个别地区债务偿还出现困难。”如果也按照46%的比例计算,2013年6月以后地方政府新增的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需要在2015年偿还的有8500亿元。显然,前两批债务置换额度已经无法覆盖,至少还有7000亿元的缺口。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传统融资手段被剥离,新增地方政府债规模有限,PPP模式依旧半生不熟,但民生要保障,公务员工资要上调,稳增长要求加大投资,前期负债要偿还。安邦咨询分析,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自然希望财政部能将到期债务全部置换,将手上仅有的资金腾出来。

定向发行规模较少

根据审计署报告,截止到2013年6月底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银行贷款余额为5.5万亿元,占比达到约51%。即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存量债务结构中,意味着定向发行规模不小。

为丰富置换债券发行方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中表明,“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应当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后,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向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机构融资形成的债务,经各方协商一致,地方财政部门也可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债予以置换”。

曾有机构分析表示,地方债发行利率与国债相当,相比银行贷款利率而言要低很多,以银行为主的债权人可能对置换缺乏热情。但也有机构分析表示,定向置换的关键在于定价。

从实际发行情况来看,目前定向置换债券规模较小,仅江苏、河北、广西、湖北、山东、大连6省(市、自治区)定向置换了部分债务,湖北和江苏两省置换额度较大,分别为589.00亿元及448.72亿元,河北、山东次之,置换额度分别为127.98亿元及122.83亿元,而广西、大连置换额度为62.72亿元及64.16亿元,定向发行规模占置换总额的比例较小,约为19%。

根据定向发行办法规定,“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的地方债,发行利率区间下限不得低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限不得高于发行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30%”。

从实际发行利率来看,除河北省定向置换发行利率较低外,其余5省(市、自治区)发行利率均上浮了约15%。以3年期定向置换一般债券发行利率为例,河北省发行利率为2.9%,江苏、广西、湖北、山东和大连5省(市、自治区)分别为3.32%、3.39%、3.34%、3.30%以及3.26%。与公开发行相较,地方债定向发行发行利率较高,对应的带给地方政府的压力也较大,在市场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或更偏爱公开发行。

责任编辑:潘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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