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建设禁“大干快上” 对已发债券影响不大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刘宝亮
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要求各地把握好建设节奏,确保建设规模和速度与城市交通需求、政府财力和建设管理能力相适应,并进一步提出了量化的要求。
业界普遍认为,《通知》设置的一些条件有控制地方“大干快上”地铁项目的意图,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已非常重,有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根本无法支撑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却盲目上马。
而对于目前已发行的近百支地铁债券,相关机构分析认为,由于发债企业背靠的政府信用多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考虑到政府对轨道交通行业在建设资金、运营补贴、偿债保障等方面的各项支持,这些债券的风险并不大。但随着行业逐步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市场化转变,政府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减弱,对发债企业的信用品质或将形成不利影响。
遏制地方地铁建设冲动
从2013年省级政府获得轨道交通审批权后,地铁热以无可阻挡的态势在全国各地蔓延。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最新统计,截至2014年末,全国累计已有22个城市建成投运城市轨道线路101条,运营线路长度3155公里。2014年新增长沙、宁波、无锡3个运营城市;全国新增9条运营线路,共409公里。在3155公里运营线路长度中,地铁为2438公里,占线路总长的77.3%。
这意味着,2012年7月国务院在《“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中提出的“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2015年要达到3000公里”的目标,已经提前一年实现。
不仅如此,截至2014年末,全国共有37座城市获批修建城市轨道交通,而已经申报和正在规划中的城市也越来越多。有关机构曾预计,从2014年起到2020年,全国各地将要投入约2.5万亿元人民币在城市地铁项目建设中。
自201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城市轨道交通审批权下放给省级政府后,短短时间内就有10多个城市通过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审批。其中,重庆、兰州、宁波、长沙、济南、郑州、杭州等地纷纷通过了大手笔的地铁建设规划。
值得一提的是,审批权的下发更是激发了一些三四线城市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的热情,南通、襄阳、淮南、九江、绵阳、宜宾、泸州等城市都提出了各自的地铁建设设想。
资料显示,“十五”期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营运里程平均每年新增80公里;“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新增177公里;到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这一数字上升为283公里,2012年为321公里,2013年为395公里,2014年为409公里,仅2014年一年就超过了“十五”期间5年的总和。
“很多地方的财政收入根本支撑不了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如果地方主要靠巨额举债来修建,债务负担过重,将来对地方财政和整个金融体系会带来很大风险。”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拟建地铁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拟建轻轨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政府资本金占当年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
赵坚认为,设定客流标准保障的是运营,设定项目资本金比例减少了债务风险,这等于为地方审批地铁设定了关卡,说明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压一压当前各地“大跃进式”审批和建设地铁的步伐。
已发行债券受影响不大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下发后,债券市场普遍担心,它会不会对地铁债券的发行造成影响,已发行地铁债券的信用风险到底大不大?
据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粗略统计,截至2014年末,存续期内的轨道交通债券近百支,涉及发债主体11家,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武汉、成都、西安、杭州、长沙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公司。
在对这些发债企业进行分析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黄滨、李毅婷认为,轨道交通企业债务以长期债务为主,短期偿债压力较小;已发债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高,再加上政府在建设资金、运营补贴、偿债保障等各方面的支持,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很强。
从这些发债企业看,因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多为政府财政资金主导,政策支持力度大、区域垄断性很强,其主体信用等级与当地财力密切相关。目前发债企业背靠的政府信用多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主体信用等级基本分布在AA+至AAA。期限匹配上,多选择发行中长期的企业债和中期票据;进入运营期后,为补充流动资金也会选择发行短期融资券。
就目前来看,多数发债主体以地铁运营收入作为主要收入,以地铁沿线土地等资源开发、上盖物业租赁、销售商品、咨询、服务等收入作为补充。北上广是一线城市,轨道交通需求量大,客运量及票务收入稳步增长。在二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企业在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资产划拨、土地开发等方面得到市政府的有力支持;由于目前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对融资的依赖性较强,随着在建项目的不断推进,预计有息负债规模还将快速增长。
“综合来看,随着各地轨道交通线路逐步投入运营、线网网络效应增强,地铁资源不断丰富,企业获现能力和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上述二人表示。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轨道建设资金需求的增大,发债企业也开始尝试创新品种。比如,“13武汉地铁可续期债”的成功发行成为国内首单可续期债券,解决了企业长期资金需求问题;“14首创集团可续期债”的成功发行成为国内首支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续期债券,开辟了企业上市之外的又一条权益融资的公开渠道。
除公募市场外,私募市场也蓬勃发展,成都地铁、武汉地铁等先后发行了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南京地铁发行了债权投资计划,既拓展了融资渠道,又丰富了发数据来源: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债企业的债券产品结构。
未来政府支持力度或将减弱
黄滨、李毅婷指出,城市轨道交通的修建,不仅需要庞大的资金与长期的准备时间,而且还伴随着需求的不确定性。尤其是与项目建设的巨额投资相比,经济效益很低,庞大而持续的资金需求成为制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发展的一大瓶颈。
“当前,中国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对财政补贴依赖仍很大,尚未形成完整合理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管理和使用机制。融资方式显得较为单一,资金来源亟待拓宽。”他们二人表示。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商业性相对较弱。因此在世界各城市,一般是以政府投资占主导,部分是企业单独投资或者政府财政主导下的企业投资。
据了解,在国内轨道交通建设初期,融资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资金和银团贷款(北京1、2号线,广州1号线等),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由政府与企业共建的模式。在项目资金的筹集上,一般由政府投入部分资本金,并由政府实际控制的、代政府行使投融资建设职能的企业,通过贷款、发债等方式或运作政府给予的相关资源(如沿线土地开发等)筹措另外部分资金,未来政府通过每年向该公司拨付专项资金,来偿付到期债务本息。
国内大规模的轨道交通建设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形成较大的压力,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企业的融资压力也日益加剧。目前,轨道交通的筹资方式除了地方政府财政出资之外,在引入社会资本方面,主要有上市融资(香港、上海地铁)、BT(北京地铁奥运支线)、PPP(北京地铁4号线)、BOT(哈尔滨地铁)、BDOT(深圳地铁4号线)等。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首批推出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营运的示范项目,涵盖铁路、地铁、公路、港口等。
“由政府牵头,面向社会群体和大型企业筹集资金,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是解决财政难题的最佳方式。但同时随着行业逐步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市场化转变,政府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或将减弱,这对发债企业信用品质或将形成不利影响,需要密切关注。”上述二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