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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发债企业债上演“舌尖”诱惑

2014-11-04 23:04 中国经济导报
短期融资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0月10日成功领取《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主承销,是国内首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餐饮类债券。资料图片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已于10月10日成功领取《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主承销,是国内首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餐饮类债券。资料图片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杨虹

近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了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注册金额4亿元。海底捞公司已于10月10日成功领取《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该短期融资券由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主承销,是国内首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餐饮类债券。
谈及此次发债,“以从事重工业、基建产业为主的大中型企业几乎占据了国内公开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此次海底捞成功取得发债资格大大出乎许多人的预料。火锅店一样可以做高大上的发债业务,这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信号,政府与监管机构希望能依靠更多的渠道来解决民营企业、服务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让金融能够更直接地为民生服务。”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投行部负责人如是说。
的确,餐饮业之所以能获得发债资格,既是政府多渠道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破题之策,又是监管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的新尝试。业内人士指出,火锅店发债,一方面,释放了政府助力第三产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另一方面,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更简便、灵活。

短期融资券:手续灵活简便,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与银行贷款相比,企业通过发债融资的成本较低,统计数据显示,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为4%左右,而银行贷款利率最低为6%。但企业要在国内进入公开债券市场,取得融资债券发行资格则有较高的准入条件。北京某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老总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目前,在公募市场上,短期融资券较其他券种更适合中小企业,其优点主要是筹资成本较低,筹资数额比较大,通过发债还可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2005年5月24日,央行发布了《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该制度的特征是:采用备案制,摒弃审批制;发行利率由市场决定;不需要银行的强制担保,但必须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业内人士指出,短期融资券的上述三个显著特征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对企业而言,拓宽了融资渠道、改善了融资环境、降低了融资成本,规范了信息披露;对银行而言,推动了其经营结构的转型、拓展了业务实现多样化、提高承销银行的知名度;对经济而言,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增加了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高速发展。
另外,多位券商也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近几年,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主要原因是采取了注册备案制的发行方式,并且信息披露透明公开,与其他债券品种相比,更灵活简便。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长谢多表示,交易所协会正联合各类企业研究开发各种企业融资需要的产品。“海底捞”债的成功发行,标志着银行间债券市场对民营企业、服务性企业的进一步开放。

“海底捞”成“黑马”“助推器”银行功不可没

为什么“海底捞”能有幸成为国内首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餐饮类债券?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这与作为此次债券的主承销商,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为其“量身打造”密不可分。
据悉,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从2010年起,就开展了对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营销工作。从最基础的存贷款业务开始,民生银行成都分行逐步利用自身产品优势为海底捞公司贴身打造了一整套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为双方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在不断深化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民生银行成都分行根据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自身现金流充足、传统融资业务契合度低,且全国各个省份的多个机构均有融资需求而又各自为战,重复消耗时间与精力的特殊情况,从客户需求出发,发挥自身渠道资源优势与产品优势,按照国家政策指引,为海底捞公司引入了银行间市场企业融资债券这一理念。
运用这一理念,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企业信用增级、企业品牌形象提升等方面出发,在海底捞公司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之间展开了大量的营销与沟通工作,最终帮助海底捞公司成功取得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发行资格。业内人士指出,海底捞短融的成功发行,拓宽了自身银行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渠道,预计将实现数亿元的存款新增和存款沉淀。
正如观察人士所说,单纯依靠生产经营,企业发展通常只能达到算术级的增长,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才能实现几何级的增长。

链接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中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
1989年,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89]45号),肯定了各地为弥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不足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做法。其主要特征是:实行规模管理,余额控制。利率实行高限控制。审批制,发行必须由人民银行批准。而与此政策对应的结果却是在1993~1994年间社会上出现了乱集资、乱提高利率、乱拆借的三乱现象,最终导致短期融资券退市。
2005年,央行重启短期融资券。

责任编辑:bzfj

(原标题: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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