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债市 正文

20家券商获准试点发行短期债

2014-10-28 22:01 中国经济导报
短期 券商 证券公司 试点


中国经济导报讯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办法》,进一步拓宽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据悉,获得短期债试点的券商仅有20家,包括国泰君安、海通证券等。
短期债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约定在1年(含)以内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短期债实行余额管理,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在证监会规定的范围内由发行人自主确定。短期债作为公司债等其他债券的有效补充,大大简化了发行流程,为券商拓宽了融资渠道。
《办法》规定,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发行人可自行销售,是否提供担保、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皆由发行人确定。短期债采用备案制,在备案完成后1年内完成发行,逾期未发行的应当重新备案。
《办法》同时明确,短期债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能超过200人,且仅限合格的机构投资者。转让方式可采取协商成交、点击成交、做市等报价系统认可的方式转让,还可进行现货交易和协议回购。
证监会于上月下发了《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要求券商3年内必须补充资本一次,并于今年年底前上报资本补充规划。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试点办法》,则进一步拓宽了券商的融资渠道。(冯雪)

责任编辑:psj

(原标题:中国经济导报)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