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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债评

2014-08-20 01:22 中国经济导报
债券 交换 上市公司


【公司债ST新规实施在即券商担忧引抛售】ST债市新政将在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媒体报道,券商担忧新规的实行恐带来低评级债券的抛售潮,并纷纷减持低等级债券。
评:今年6月17日,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了公司债券ST新规。其中,上交所对评级在AA-及以下的债券,或前一年亏损且最近一年预告亏损的债券,将实施风险警示,在名称前加“ST”字样。而深交所的规则更为严格,债券发行主体亏损一年即要“戴帽”。随着今年以来的信用事件接连不断爆发,评级下调的债券数量日渐增多。
ST债券的未来前景如何?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城投债与产业债的走势分化正在扩大。城投债因为有政府的隐形信用担保,加之未来数月供给数量将降低,市场近期看涨预期强烈。相比较之下,评级下调较集中的产业债领域,受超日债违约等信用事件的影响,低等级债收益率和发行利率正呈现上行趋势,正常的发行节奏也被打乱。可以预见,产业债领域的ST债券前景并不乐观。
【公募可交换公司债有望近期亮相】8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针对上市公司股东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上市交易、信息披露、换股等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继去年首只私募可交换债推出以来,公募可交换债品种有望近期登台亮相。
评:可交换债券是由符合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作为发行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及交换标的而发行的公司债券,投资者在一定期限内可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成上市公司股份。
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比,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股东,换股标的是发行人以股东身份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可交换债不影响标的上市公司总股本。
与股票质押等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可交换债品种融资成本低,存续期长,上市公司股东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进行个性化产品设计,合理安排股份交换计划。可交换债作为股债结合品种,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为增信方式,偿债风险较小,另外还内嵌换股权利,投资者有机会享受更多收益,有利于满足市场不同的投资需求。
可交换债券作为落实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探索多层次资本市场股债结合品种的创新尝试,不仅有利于盘活上市公司股东存量股份,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满足市场多样化投资需求。
【兴业银行将为广州发行百亿环保专项债券】8月12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兴业银行将向广州市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多元化融资。其中,兴业银行还将为广州市发行专项债券100亿元,为广州市垃圾分类、垃圾焚烧、水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通过发起设立基金、夹层融资等方式做好重点项目支持。
评:在当前从紧的货币政策下,增加贷款受到额度和担保的双重限制,地方政府用于治污的融资渠道极为有限,发行环保专项债券虽被称为“逼出来的办法”,但也不失为积极的金融创新。
需要注意的是,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在现实中都会面临能否及时、足额收取的问题,废旧资源回用收入不能过高期望。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治污减排,并能付诸实施,与广州市政府搞环保的“强硬”态度分不开。但在债券的偿还方面,还需广州市政府拿出支持、优惠政策。例如,污水处理价格和中水销售价格还可享受一定程度上浮优惠等至关重要。
(栏目主持人: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吴松)

责任编辑:psj

(原标题: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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